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500吨锂电池用材料(无水高氯酸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锂电池用材料(无水高氯酸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点:抚州市乐安县厚发工业园区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内。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979462044;
电子邮箱:sisi2044@dingtalk.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厚发工业园区江西金晖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